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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纪办发〔2021〕16号)
时间:2021年06月03日 作者: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 新闻来源: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

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文件


浙纪办发〔2021〕16号


 

 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拆迁 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纪委监委,省直属有关单位,省纪委省监委 机关有关部门、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


       经省纪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现将《浙江省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

2021年6月3日


浙江省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
专项治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六次 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委领导关于治理拆迁拆违领域 腐败问题的有关批示指示精神,贯通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任务,现就全省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 下方案。


       一、治理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将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 抓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主动 融入省委数字化改革大局,针对拆迁拆违领域治理的堵点难点以 及廉政风险点等问题,推动党委(党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快拆 迁拆违领域的数字化改革,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拆迁拆违领域 数字化应用场景;坚持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拆迁拆违领域 的流程再造、制度变革和机制完善,既有力推进拆迁拆违领域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又有效构建管根本、利长远的长效 机制,推动我省拆迁拆违领域数字化改革和清廉建设走在全国前 列。


       二、治理重点


       (一)拆迁领域

 

       1. 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采取虚构土 地附着物、虚列农户或房屋权属人、虚增拆迁面积、虚设安装设 备、虚构投资、虚开发票、编制虚假账目、将违法建筑按合法建 筑评估等方式侵吞、窃取、骗取补偿款、过渡费、安置费等征拆 安置专项资金,或者通过伪造安置补偿协议、不动产证书、建设 规划许可证等手段侵吞拆迁安置房产等问题。


       2. 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为请托人在 不动产确权、房屋面积认定、拆迁分户扩户、违规获取房屋拆迁 安置资格、骗取套取或违规获得征迁补偿款、承接评估业务、承 揽征迁安置工程项目、工程验收监管、工程资金支付、违规清运 建筑垃圾、企业腾退、失土保险享受以及为安置户调配房源、减 免房屋置换差价款、重复安置房屋等方面谋取利益。


       3. 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分配被征地农民养 老保险名额指标;或者提前泄露征拆信息或征拆公告发布后,仍 违规批建,纵容亲友抢种、抢建、抢修;或者将不符合征迁条件 的户籍人口、土地、房屋纳入拆迁补偿范围等问题。


       4. 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或违规 收受礼品礼金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 等。


       5. 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失职失责,执行上级拆迁工作决策 部署不够有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的;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履行审批程序不到位的;不履行或不 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导致征拆安置款项被他人侵吞、窃取、 骗取或截留、挪用,或造成征拆安置款项多补、少补的;土地征 收后行使监管职责不到位,导致部分闲置的土地或拆迁安置剩余 房源被私自占用、出租,或对征迁区域机器设备的保管使用不当、 高档苗木的处置不当和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不当等,造成国有资 产流失的;安置房源管理不规范,违规出租、借用使用,造成安 置不及时、不到位的;征地程序履行不到位,信息公示不全面, 搬迁安置政策宣传不深入,进而引起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等问题。


       6. 其他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 送、失职失责等问题。


       (二)拆违领域


       1. 在拆违工作中弄虚作假,釆取虚报拆违工程量、虚开费用 发票、虚报工作人员数量、伪造拆违现场、重复申报违法建筑等 方式侵吞、窃取、骗取拆违专项资金等问题。


       2. 在拆违工作中收受贿赂,搞暗箱操作,在违法建筑认定、 拆违面积测量、拆违公司资质审查、拆违项目招投标、工程量测 算、工程发包、中介机构服务、拆违资金拨付等工作上为请托人 谋取利益等问题。


       3. 在拆违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支持放纵亲友搭建违建,包 庇、阻挠、干扰违法建筑物拆除,或者对违法建筑应拆不拆、缓拆、少拆或者拆除不彻底,搞选择性执法,损害拆违公平性等问 题。


       4. 在拆违工作中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或违规收受礼品 礼金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


       5. 在拆违工作中失职失责,不认真执行有关拆违工作的决策 部署,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影响工作进展;搞数字拆违、账面 拆违,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在日常监管中控新不够严格,导致新 增违建多发高发,当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占耕比初始比例超过2%, 或单宗违法面积巨大,以及后续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违反有关 规定和程序,在拆多拆少、拆主拆次、工程分配、施工监督等方 面个人说了算;利用黑恶势力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拆违, 损害群众合法利益;对群众反应强烈、媒体报道的拆违问题消极 对待,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等问题。


       6. 其他在拆违过程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失职 失责等问题。


       三、治理举措


       聚焦拆迁拆违领域权力运行,着力发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利益输送、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着力查处一批拆迁拆违领域腐 败案件,深挖背后的本质根源和治理难点,有的放矢地推动各级 党委(党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快拆迁拆违领域数字化改革和机 制制度重塑,有效实现拆迁拆违工作的节点可控、整体智治、闭 环管理、阳光监督。


       (一)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市县两级纪 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督促本地区拆迁拆违领域涉及的“三改一 拆”办、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结合自 身职责权限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列出问题清单、 明确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清单。重点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 个别座谈等方式跟进督导,对自查中未如实报告但被发现存在问 题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自查彻底、不留死角。


       (二) 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有效拓宽来源渠道。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涉及拆迁拆违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 况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加大对拆迁拆违领域信访举报和 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吿件“清零”、“多年、多 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对已了结的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 发现处置不规范、不到位的及时纠正、规范处置;对采用谈话函 询方式了结、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全面开展复核复查;对暂 未办结或新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攻坚,确保高质高效处置。


       (三) 着力查处腐败案件,深挖易发多发源。各级紀检监 察机关要紧扣治理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 件、查处一件、曝光一件,形成有力震慑。对反映集中、影响恶 劣的重点案件,由省、市纪委监委提办、督办、交办,破除干扰 阻力,推动案件查办。同时,加大对在办和已办案件的分析研判, 结合拆迁拆违领域的机制制度和案发特点,深挖腐败机理和问题 实质,重点查找腐败问题的易发多发岗位,重点发现拆迁拆违领 域治理的堵点难点,重点分析拆迁拆违领域的廉政风险点,找准、 找全、找实全省拆迁拆违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


       (四) 同步推进以案促改,营造专项治理良好氛围。坚持“三 不一体”推进,采取多种方式,深化查案治本工作。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要集中通报一批拆迁拆违领域腐败典型案例,以通报曝光 强化震慑;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拆迁拆违领域相关单位针 对通报曝光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 法;对拆迁拆违领域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送纪检监 察建议书,推动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查漏纠偏、建章立制;对 拆迁拆违领域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要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强 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


       (五) 主动融入数字化改革大局,推动打造拆迁拆违领域数 字化应用场景。以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基础支撑, 以纵深推进拆迁拆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导向,以实现拆迁拆违 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针对拆迁、拆违工作的 不同特点,督促推动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台州市分类建设拆迁、 拆违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并对接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力 争将拆迁、拆违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成全省数字政府的示 范性应用和最佳实践之一。


       1. 拆迁领域。坚持“一域突破,全省共享”,督促台州市结合 专项治理发现的拆迁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 进行场景设计和应用开发,通过统一平台多跨协同,把业务管控 和监督管理深度融合,开发适合全省推广应用的拆迁数字化应用 场景,率先实现台州拆迁、安置、监督的数字一体化。在台州试 点运行拆迁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委改革办、省政 府办公厅等部门的沟通,将台州的应用场景优化升级后向全省其 他地市推开运用,在拆迁领域打造拆迁“一网通办”、执行“一贯 到底”、全局“一屏掌控”、监督“一览无余”的典型应用场景。


       2. 拆违领域。将专项治理发现的拆违领域廉政风险点提供给 省“三改一拆''办,督促省“三改一拆”办加快建设“浙江省违法建 筑防控治理应用场景七重点是以掌上办终端为抓手,充分发挥 现代科技手段和网格化动态防控体系作用,探索人防技防相辅相 成的现代化精密智控模式,形成“监测一个库、研判一张图、执 法一工具、管控一指数、监督一张网”为支撑的违法建筑监测发 现、分析研判、处置监管、阳光监督四大业务模块。同时,督促 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试运行“浙江省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应用场景”, 对试运行发现的业务需求类问题,及时向省“三改一拆”办反馈; 对廉政风险防控类问题,及时向省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反馈, 由工作专班督促省“三改一拆”办进一步完善应用场景,确保在年 底前形成数据互联互动、业务协同治理、监督有力有效的拆违领 域数字化应用场景。


       (六)坚持边查边改边运用边完善,着力推动拆迁拆违领域 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全省拆迁拆违领域专项治理工 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查找各地在查办案件、以案促改 以及建设和运行拆迁拆违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中存在的问题与 不足,会同省委改革办、省政府办公厅、省“三改一拆”办、省自 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共同研究提高拆迁拆违领域治理能 力和治理体系的有效举措,推动拆迁拆违领域制度重塑、流程再 造、机制变革,实现对拆迁拆违工作的整体智治、闭环管理、智 慧监督,确保拆迁拆违领域权力公开规范高效运行。全程跟进各 地专项治理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加强总结分析,提炼推广好经 验好做法,为全国治理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提供浙江实践、浙 江素材。


       四、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筹划准备(2021年5月)、全面启动(6 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治理(7月1日至11月30日)、 巩固深化(2021年12月)四个阶段,各阶段重点任务如下:


       (一)筹划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由省纪委工作专班调研摸底全省拆迁拆违领域存在的共性 问题,督促指导台州市开展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找准找实治理重 点和治理举措;全面了解省直有关部门和全省各地关于拆迁拆违 领域数字化改革的现有基础和具体打算,按照不重复建设、不各搞“烟囱”、避免碎片化的原则,找到一条最优、最高效、最集约 的路径,有力有序推进拆迁拆违领域数字化改革。


       (二)全面启动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1. 省纪委于6月初制定下发《全省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 项治理工作方案》,正式推开专项治理工作。


       2. 各地成立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结合 本地区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6月10日前,各市向省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第七监督检查室,联系人:石杭丽,联系电话0571—87057294 )上报专项治理启动部署情况。


       3. 市县两级拆迁拆违领域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结 合自身职责权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相关情况于6月30日前按 管理权限报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4.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梳理分析起底的问题线索,集中查 办一批拆迁拆违领域腐败案件,既形成有力震慑,营造专项治理 强大声势,又深挖共性问题,为后续治理夯实基础。


       5. 各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重点个案的 督促指导,每两个月向省纪委省监委上报一批市级重点督办或提 办件,第一批于6月30日前上报。省纪委将从中筛选一批进行 重点督办或提办(详见附表1)。


      6. 省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根据省政府关于应用场景建设 的统一安排,督促省“三改一拆"办加快“浙江省违法建筑防控治 理应用场景”的建设进度,积极探索构建智慧监督新模式,并向 省政府申报拆违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督促台州市编制拆迁数字 化应用场景建设方案,向省政府申报拆迁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 于6月底前初步建成拆迁数字化应用场景并在椒江区、玉环市试 运行,初步实现拆迁业务、拆迁监管和实时监督的数字化管理。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 各级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自查自纠情况开 展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2. 各地深入查办拆迁拆违领域腐败案件,同步进行以案促 改,认真做好案件通报、警示教育、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一案双查”等“后半篇文章”。各市纪 委监委每月月底定期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表(详见附表2、34),首次报送时间为630日。省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将从7月份开始,每月定期通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3. 全面推进拆迁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


       7月份,台州各县(市、区)正式上线“台州市拆迁数字化 应用场景”。省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将各地上报的专项治理发 现的廉政风险点汇总后提供给台州,督促台州进一步完善应用场 景,并跟进了解应用场景运行效果。


       9月份,省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协调省直有关单位对“台 州市拆迁数字化应用场景”进行验收和优化升级,并向全省其他 地市推开运用。


       10月份全省各地正式运行优化升级后的拆迁数字化应用场 景。各地每半月定期报告运行应用场景中存在的问题,省纪委专 项治理工作专班汇总后反馈至省直有关单位和台州市,督促进一 步完善优化应用场景,初步构建拆迁领域闭环管控大治理体系, 实现全省拆迁领域的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治理、监督有力有 效。


       4. 全面推进拆违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


       7月份,“浙江省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应用场景”在台州市先行 上线试运行。台州市结合运行情况提出应用场景设计的不足,重 点由台州临海市提出加强和改进智慧监督模块设计开发的意见 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省“三改一拆''办,由省“三改一拆''办统一优 化改进应用场景。


       10月份,全省全面上线运行“浙江省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应用 场景”。各地每月月底前上报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以及 场景运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提出完善智慧监督模块的建议。省 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汇总反馈至省“三改一拆''办,督促其有针 对性地完善应用场景。


       11月底前“浙江省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应用场景''运行取得初 步成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各地区、省直有关单位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区(本单位)拆 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明确深化改进思路,形成专项情况报告于1215日前报送 省纪委。


       2. 省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征求各地对完善现有拆迁拆违 领域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以及省级层面有关法规制度的意见建 议,汇总综合后向省委或省直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 建立与数字化改革相匹配的制度规范体系,并形成与拆迁拆违领 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3.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炼经验做法,加大宣传 力度,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为全国治理拆迁拆违领域腐败 问题提供浙江实践、浙江素材。


       五、治理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实行专班运作。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充 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 将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与 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有关“重拆迁轻安置”问题的整改、漠视侵害群 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以治理促整改,以整改固治理。市县两级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 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面上工作,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绘制出思路清晰、举措详实的“作战图”,实 行挂图作战,确保专项治理有力有序向前推进。拆迁拆违领域涉 及的省直相关单位要迅速部署,细化举措,不折不扣将专项治理 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 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相关单位党委 (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晰责任、跟进督导,把责任压实到基层,腐败惩治到一线。省直相关单位要 履行好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推动拆迁 拆违领域机制制度的不断完善、数字化应用场景的迭代升级,确 保拆迁拆违领域数字化改革走在前列,取得实效。要强化上下互 动与部门联动,各地区既要积极主动配合省纪委专项治理工作专 班开展好各项工作,又要善于统筹调动本地区发改、自然资源、 住建“三改一拆”办及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力量,加强协同联动, 凝聚强大合力,形成一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 突出工作重点,把^好宽严尺度。各地要注重调动和发 挥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专项治理中的主体 作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拆迁拆违领域涉及部门结合自身职 责权限及领域特点,全面开展自查,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 坚持惩前康后治病救人,强化政策引导,鼓励自查自纠,对主动 投案讲清问题的,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轻从宽予以 处置;对不收敛不收手,边查边犯、顶风作案的,视情从重或加 重处理,做到宽严相济、分类处置,确保专项治理取得良好的政 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 狠抓监督检查,强化纪律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 紧盯专项治理各阶段重点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综合运用工 作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抓紧工作 进度,抓实工作举措,确保每项工作都做扎实、抓到位。对专项 治理应付了事、蒙混过关,搞纸上治理、虚假治理、表面治理、 敷衍治理的,或对应发现问题而没发现,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不 处理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五)积极宣传引导,拓展治理效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 重视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充分运用现有宣传渠道,加强拆迁拆违 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主动参与、 献言献策,为找准拆迁拆违领域的共性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向纵 深推进夯实基础。要加大对拆迁拆违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以及治 理实效的宣传报道,在拆迁拆违领域释放公平公正、阳光监督、 便民利民的强有力信号,持续提升党委政府的社会公信力,持续 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宣传推广放大治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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