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吉林省白城村民黄德义为了村民方便出行,投入超过13万元人民币搭建一座浮桥,为收回成本让过桥者自愿交费,导致一家18口被判刑。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为了村民方便出行,吉林省白城村民搭建一座浮桥,导致一家18口被判刑。(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7月8日上午,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因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不服洮南市人民法院(2019)吉0881刑初170号刑事判决,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而在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并于目前正处于审查程序中。对于该案件的申诉审查工作,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6月29日,白城市中级法院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图片来源:网络)
▲6月26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向黄德义(图片来源:受访人提供)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德义的申诉已立案审查(图片来源:公众号“白城市中级法院”截图)
7月7日,《大河报记者》电话连线了黄德义。他讲起整个事件全过程。2014年他和亲友焊了13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浮桥,总投入超过13万元。
为收回成本,他们让过桥的村民和路人自愿交费,费用在1元~10元不等,很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也不用给钱。
在浮桥建好的第二年,当地水利部门就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
2015年和2016年,黄德义的哥哥向水利部门各交了1万元,但在2017年,因为觉得浮桥不挣钱,没继续向当地水利部门交罚款。
后来水利部门到黄德义教书的学校找他,要求他把2017年1万元罚款给交了。
当时水利部门告诉他,“交这1万块钱,这桥就不拆了”。
但在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他们拆除浮桥。
最后黄德义他们被迫动手把桥拆了。
▲吉林省白城村民黄德义(图片来源:受访人提供)
2019年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当地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德义伙同其他人搭浮桥收取过桥费,共收取过路费44,000多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年12月31日,当地法院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名亲属也分别被判刑。
黄德义说,家里除了5岁的小孩,还有正上学的孩子之外,其他人都被判刑了。
他直言,被判刑不合理,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现在已经被完全毁掉。
当地村民:要绕行几十公里才能到河对岸
当地村民告诉中国之声,不借助摆渡船等工具,包括他们振林村在内的附近几个村落的村民,需要绕行几十公里才能到达河对岸。
村民说:“我们家在河东,地在河西,没有这个桥,过去一趟老费劲了。”
村民介绍,黄德义兄弟5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黄德义自己出资4000元,造了3条铁皮船,连接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摆渡。但能摆渡的人和车有限。2014年,黄德义又焊了13条铁皮船,搭建了一个固定浮桥。而且桥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一年差不多搭五六个月。
对此,网民纷纷热议:“当地法院不知道,自古以来修桥补路是大善之举吗?”“前两年交了罚款桥没拆,人没拘,后来不给水利部门交罚款,就给判了…大吉林都这么魔幻的么?”
“政府搭桥可以收费,百姓为便民自己建桥都有罪,更别提收费了。”“这是打击百姓善举,肆意践踏老百姓的权益,所有相关官员都必须判刑!”